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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申请
  个人房屋再抵押是建行个人客户申请个人消费贷款时,以本人已抵押的产权房不足抵押率部分进行抵押的担保方式。以房屋再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必须为在建行办理公积金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正常、信誉良好的客户,还款期限达一年以上并且贷款逾期不得超过3次。可以办理再抵押的房产仅限于借款人本人名下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且权证齐全、产权明晰,无本息拖欠且尚未结清的房屋。

贷款金额
  以所购个人住房做为房屋再抵押的,贷款额度与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当前余额之和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以所购商业用房做为房屋再抵押的,贷款额度与借款人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当前余额之和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个人消费贷款金额最高为40万元。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且短于该房屋抵押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到期日。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规行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
        市区个人个人房屋再抵押贷款经办机构

琼花支行

文昌中路8号

731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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