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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贷款是指中国建设银行对在其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经销商应与建设银行签订《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书》。
汽车消费贷款的对象
汽车消费贷款的对象为在建设银行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贷款必备条件
●贷款的个人要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足以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存入建行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净车价的40%。
●借款人必须提供建行认可的担保。
●借款人愿意接受建设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及利率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不超过本车净车价的50%—60%。
办理汽车消费贷款的程序
●客户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进行咨询,网点向用户推荐已与建行签定《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书》的特约经销商。
●到经销商处选定拟购汽车,与经销商签定购车合同或协议。
到建行网点提出贷款申请,必需的资料有:
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证明材料;购车协议或合同;担保所需的证明或文件;首付款交款单据;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款人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
●建行在受理借款申请后有权对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建行在贷款申请受理后两个工作日内通知借款人;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行将提出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具体意见,及时通知借款人办理贷款担保手续,签定《个人借款合同》。
●借款人在建行指定的保险公司预办抵押物保险并在保单中明确第一受益人为建行,保险期不得短于贷款期限。
●个人汽车贷款借款及担保合同签订后,建行向经销商出具《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
●经销商在收到《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及收款凭证后协助借款人到相关部门办理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等手续,并将购车发票、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保险单(原件)、各种缴费凭证原件及行驶证复印件直接移交到建行。
●借款人以所购汽车作抵押的,其保险单,购车发票等凭证在贷款期间由建行保管。在合同期内,建行有权对借款人的收入状况、抵押物状况进行监督,对借款人的信誉和代偿能力进行监督,借款人和保证人应提供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