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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征远律师事务所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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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辉律师 | 洪利春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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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征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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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征远律师事务所(原扬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八五年八月,是扬州市最早成立的市属国资所之一。目前,我所拥有一支以中青年律师为骨干,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律师队伍。其中,既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的老律师,也有拥有大学以上学历,包括双学士、研究生学历在内的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中青年律师,具备了能够从事各项律师业务,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能力。经过几年来的不断完善,现在,我所拥有自己的宽敞明亮的办公楼,初步实现办公自动化。近几年来,我所先后担任一百余家包括市政府在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常年法律顾问,年均办结各类案件三百余件,先后为社会挽回经济损失七千五百余万元,为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重大经营决策提供了急需的法律帮助,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我所宗旨是: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事实、忠实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各界提供高效、准确、热情的法律服务。我所的主要业务范围是:参与企业改制重组、股份制改造、房地产、金融、证券、期货事务;进行合同谈判、审查与见证业务;进行刑事案件的代理、辩护;从事民事案件、经济纠纷以及行政诉讼代理;提供法律咨询与代书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我所律师崇尚“法律至上权威”,恪守公平、正义原则,愿为社会弱者提供法律援助。 办公地点:扬州市琼花路113号 联系电话:7346381 |